突遭集体解聘 17名员工告雷曼光电
文章来源:恒光电器
发布时间:20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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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通知解散照明渠道事业部,该部门17名员工不服公司突然通知解除劳动关系,CE认证,建筑照明,并以30万元加班费未给付为由,向仲恺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7月7日开庭时,多名员工指公司伪造员工笔迹,公司则回应可接受笔迹司法鉴定,室外照明,公司已经给予N +1等合适的赔偿方案。
上班发现一纸公告 宣布解除劳动关系
6月24日距照明渠道事业部成立仅有半年。上午8时30分,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范有义如往常一样到办公室上班。
但办公室门口一张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告让他不知所错,公告称,“公司决定自2014年6月23日起与照明渠道事业部全体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生产一线员工可以选择继续留在公司工作。”
“完全没有预兆,如果要解散我们部门,按劳动法应该提前一个月知会啊。”范有义和同事们立即向行政部门抗议。但行政部门回复称“撤销已成定局”,劳动关系解除后,公司将依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给予赔偿,试用期员工赔偿半个月工资,CCC认证,转正员工按照N (工作年限)+1赔偿。
员工个人财产留宿舍 搬家起纷争
昨日上午,范有义和昔日同事肖伟、廖羽、张玲玲等4人再次来到公司门口。范有义拿着一卷草席,称部门被解散20多天,自己大部分现金及银行卡都被留置在公司宿舍,私人财产遭公司无故扣押,CE认证,近日自己只能露宿街头。
范有义等员工回公司宿舍拿私人物品,与保安发生争论
“我们要进去拿东西。”范有义等人在公司门口向保安高声喊话。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保安立即电话向上级领导汇报,此后保安回复,“回去拿东西可以,但一定要一天内搬完,否则不能进去。”
此后,惠州雷曼光电公共事务中心副经理陈颖出来重申“一次搬走行李”的要求后离开。陈颖解释,LED灯管,公司绝对没有扣押解散员工的个人财产,家用照明,只是担心员工进入公司范围后遭到其他一些危险,“所以才要求一次性搬完。”
公司回应 一切以仲裁结果为准
惠州雷曼光电公共事务中心总监傅士良昨日表示,自己未获授权对照明渠道事业部解散一事向媒体回应,设计,既然目前双方已经到了仲裁程序,各种问题都应等待仲裁结果,一切以仲裁为准,户外照明,并称员工质疑公司伪造签名的说法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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