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灯创联盟 卖灯更卖模式
文章来源:恒光电器
发布时间: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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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受金融危机、经济疲软、房地产调控等不利因素影响,LED灯饰照明厂商在这个背景下普遍接受“合作,才有胜算,结盟,成就明日”的观点,“紧密团结,抱团取暖”。就在市场商联盟合作的声浪被炒的沸沸扬扬的同时,中国灯饰科技照明创新联盟(简称灯创联盟)以黑马的姿态,设计,提出有别于其它联盟单以产品销售为诉求重点的营运模式登场。
概念先行 产品次之
“‘联盟’的热潮已然成为灯都发展最新趋势。简单的说,这市场情势同时也意味着双重意义:一是LED灯饰市场竞争激烈,但景气不彰,生产商家独自营运乏力,办公照明,在中山LED行业市场,各大企业商家为抢夺有限的客户资源,“企业规模战”、“产品价格战”已然是家常便饭。是以绞尽脑汁渴望突破发展瓶颈再创新局;二是联盟的市场定位不明,厂房照明,营销配套不足,而单以产品为销售重点,对经销商而,虽有利可图却无完善的售后措施与保障,以至于联盟徒具虚名罢了,其所展示的功能不就是一个货进与货出的贸易平台而已。”灯创联盟总经理陈锦城对记者说道。
陈锦城认为在LED灯饰行业的市场上来讲,市场运作最重要的是概念行销,所以一定要了解掌握概念的形成模式是怎样一个行销体系。
陈锦城在介绍新模式的时候说道:“这种模式的市场运作是以概念先行,口碑,产品次之。产品为重,卖的只是销量,而如果模式先行,收获的就不单一只是销量了。这就需要把这个行销模式体系进行完整全面的架构之后,产品才来建构,这在LED灯饰里面是一个新的创举。”
他认为LED产品虽为销售过程中最重要的媒介体,但下游渠道商更需要的是一套有助于自己市场开发的方法和上游供货商所提供完善而周全的服务系统。
“无论是LED制造企业,还是卖场,抑或是经销商,结为联盟的目的无非在于降低产销营运成本,充实个体实力。如此运作虽有新意,装修照明,却无创意,因为营销模式依然传统,对市场的影响并不大。另外,联盟是一种极难管理的组织形式。
由于联盟的一部分控制越出了公司的范围,其中各方的利益与冲突不能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解决,互不信任,争相得利,联盟的失败率相当高。因此,灯创联盟提出这种上游公司为加盟商提供货源保证品质,灯创联盟提供一套完整的销售方案保销量,实现上游、灯创联盟、下游三赢局面的市场最新运营模式和合作方式。”灯创联盟总经理陈锦城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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